國際特赦組織促港府修訂《緊急法》 以達國際標準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11/09 17:35

最後更新: 2019/11/09 18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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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就《禁蒙面法》向立法會提交意見書,指《禁蒙面法》有違國際人權法,促港府撤回及停止使用《緊急法》來規管和平集會。

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就《禁蒙面法》向立法會提交意見書,指《禁蒙面法》有違國際人權法,促港府撤回及停止使用《緊急法》來規管和平集會,同時修訂《緊急法》以符合國際標準。

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在長達 17 頁意見書中,指出《禁蒙面法》損害和平集會權、表達自由及個人私隱,有違國際人權法。而根據國際人權標準,只有在個人有明確意圖即時行使暴力,才可以禁止該人蒙面;國際法亦容許個人因表達或因怕遭受報復為由,在示威期間蒙面。

該分會總幹事譚萬基表示,目前的示威活動彌漫着恐懼的氣氛,很多示威者感到有必要戴上口罩以保護私隱、安全及健康,並避免遭警方任意拘捕及使用過分武力。

責任編輯:張寶燕